1.获录取修读本科或以下程度课程的非本地学生,在大学修读期间,必须维持全日制学习之学生身份不变。如因转校或者在本校的全日制学生身份和学习模式有变,学校有权通知香港入境事务处,撤销有关的签证担保。
2.非本地学生在本港就读期间,必须持有有效的旅游证件及签证/进入许可证,并按照入境规定办理证件续期手续。学生本人有责任清楚明了所持签证/进入许可证相关的规定及条件。
3.根据香港特区入境处的规定,凡持有学生签证进入本港的非本地人士,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必须在规定的学校就读,所修读的课程亦已为入境处处长批准。
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聘雇工作,无论该等工作是否涉及报酬。
不得进行个人或合伙经营事业。
4.凡以游客身份入境的人士,均不得在港入学读书。未能出示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证者,将不得注册入学。
5.凡文件不全或未缴付签证费及邮费者,学校将无法协助处理有关的签证申请。其中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恕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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