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筑波大学是一所具有新型办学模式的现代化大学。筑波大学的前身是日本东京教育大学,创办于日本明治时期,那时日本正在步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因此,筑波大学既是一所年轻的大学,又在日本大学教育体系中拥有悠久而又卓着的历史。
自建校以来,筑波大学一直秉承建立面向国内、国际的“开放的大学”的办学理念,这一理念也始终根植于大学的教育、科研以及服务社会的体系中。自2004年4月1日起,全国的国立大学开始转向国立大学法人化制度。法人化使大学独立自主的灵活运营成为可能,同时对自我管理和成绩的评估审查也变得更加严格。所有的国立大学将尝试进行一系列的改革以突出自身的特色。
筑波大学申请条件:
a. 大学毕业生或即将于该学年度毕业者。
b. 已经取得学士学位或即将于该学年度取得学士学位者。
c. 已经完成或即将于该学年度完成16年外国学校教育课程者。
d. 已经完成或即将于该学年度完成16年的与外国合办的函授课程的日本居住者。
E. 毕业于设立在日本的外国学校(被日本文部科学省认可的教育机构),且已完成16年的教育课程者。
f. 根据学校教育实施规则第70条第1项第5号规定,文部科学省特别指定的专修学校专门课程(修业年限为4年以上,同时符合文部科学省设立的其他条件),且在文部科学省决定的日期之后毕业的毕业生。
g. 根据学校教育实施规则第70条第1项第6号规定,被日本文部科学省认可的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及以上学历者。
h. 筑波大学研究生院个人入学资格审查中被认定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及以上学历,且年满22岁者。
i. 日本大学在学3年以上者,且被筑波大学认定为成绩优秀者。
j. 在外国的学校完成了15年的教育课程者;在日本国内通过远程教育完成了外国学校15年的函授课程;在设立在日本国内通过被日本文部科学省认可的外国教育机构完成15年的教育课程者。申请者必须被筑波大学研究生院认定为成绩优秀者。
k. 根据学校教育法实施规则第70条第1项第7号规定,已经开始学习大学院的课程,且被筑波大学研究生院认定为具有足够的学习大学院课程的能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