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

2014-6-25 13:51发布者: 中青留学 浏览次数: 264

 

适用于在国外学习时间超过六个月并获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进行认证申请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1、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读证明等)

 

2、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需提供这部分成绩对应的原始成绩单及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不提供):

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同时提供该阶段的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且无境内院校毕业证书,需同时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3、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需提供该证明信和成绩单翻译件

 

4、在俄语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

 

5、在爱尔兰学习获得爱尔兰国立大学学位证书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学位证书

 

6、在美国学习者,如持F-1签证,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签证,需提供DS-2019表格

 

7、在加拿大学习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开具的学习许可

 

8、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须本人亲自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9.欧洲部分国家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10、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须分别提交马来西亚校方出具的整个学习期间(包括双联课程期间)的成绩单或学习证明,以及第三国高校的双联课程成绩单

 

11、如申请者为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则应提交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学业者无须提交学习经历证明)

 

12、学习期间如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需提供学校认可的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

 

13、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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